在越南炒飯必須知道的Q&A事項
我一直都想寫一篇綜合的文章有關大家必須知道的事項,給大家補補資料,但因為懶,因此一直都拖住沒有做。但今早又看到那個垃圾網紅出來說。但又是說一點,又沒有說一點,根本目標只在騙流量的垃圾。所以就寫一個大補充。

帶超過1500萬盾出境

根據第 15/2011/TT-NHNN 號通知第 2 條的規定,攜帶超過 5,000 美元或 1,500 萬越南盾外幣入境時未向邊境口岸海關申報的人員將被處以最高 5,000 萬越南盾的罰款。
超出的金額 | 罰款金額 |
---|---|
500-3,000萬 | 100-300萬 |
3,000-7,000萬 | 500-1,500萬 |
7,000萬-1億 | 1,500-2,500萬 |
1億以上 | 3,000-5,000萬 |
個人攜帶旅行支票、銀行卡、存摺、證券及其他有價證券等外幣或越南盾支付手段或有價證券,不受在邊境口岸向海關申報外幣和越南盾現鈔數額的限制。注意帶超過1億以上, 是會有機會要坐牢的。
這個事情,往往關口的公安也會跟你協商,有了上面這個表格,自己就會去跟公安好好「協商」吧。但還是建議大家,帶得比較多現金出入境的話,就分開放,別給人看到一大疉的現金。萬一剩超過1500萬越盾,又不超5000美金的話,就直接去找換店換回吧。最穩就是換美金。
Reference:
https://vnexpress.net/phat-nguoi-xuat-canh-mang-theo-tien-vuot-quy-dinh-3445775.html
Overstay, VISA逾期了
Overstay 就是你VISA的到期日, 你還留在越南。到你想出境的時候,你就發現問題了。除了要罰錢之外,還有機會被黑名單的。主要看你逾期了多久。 說的Visa的問題,我也不是專家,但首推Facebook的群組Vietnam Visa Advice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vietnamvisaadvice
簡單說出入境公安當局已經有一套罰款制度。
日數 | 罰款 |
---|---|
16日以下 | 50-200萬 |
16至30日以下 | 300-500萬 |
30至60日以下 | 500-1,000萬 |
60至90日以下 | 1,000-1,500萬 |
90日以上 | 1,500-2,000萬 |
當逾期日子越出了16日,就不能在機場解決了,要去333-335-337 Nguyen Trai Street, District 1,的出入境辦公室處理 https://maps.app.goo.gl/yPXs24T2XoZDNoxs5。大約就是要做提交申請出境VISA的申請表和解釋書,然後等他們安排面試,再之後交罰款就可以出境。不過大約這樣搞的話,以後入境都難。所以真的是長留的話,請跟正常程序,或者每個月做一次VISA RUN。(去木牌再回來)
飛機跑了,人還在機場禁區,怎麼辦?!
常常有人都是這樣,慢條施理,大約就是想在胡志明多玩幾天吧﹗
之前有人在別的群組試過, 聽說出入境是不用收費幫他取消出境印, 然後那個大佬就付款改機票之後那天再飛。大約跟重新再買一張, 沒差多少錢。
都是建議大家早點到機場,遲了就要考慮出超技術(夾錢跑最右邊的通道)
如果去被公安抓到「買淫」, 有什麼後果?
先說說要不要住牢跟罰多少錢吧﹗越南是沒有分外國人還是本地人的。
– 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性買家將受到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
- 1.因賣淫而被處以1,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越南盾的罰款。
- 2.同時與兩人或兩人以上賣淫的,處以2,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越南盾的罰款
- 3.如果跟 13 歲以上至 18 歲以下的發生關係,您將受到最高 15 年的刑事處理。(不知情不是合理的抗辯)
不是法律上要罰多少錢,他們沒有民主社會什麼48小時拘留的概念。
而是你能否接受到被拘留的成本呢?
- 不能如期上班; 不能如期回去上班的崗位
- 被家裡的老虎發現你去玩
- 黑名單不能回越南工作或投資?
以上種種都是「談判」的下風; 而且不是每一次都能用錢解決,千萬別信那班對越南無知至極的人常說:「越南只有要有錢,什麼都搞定”」請問你付對單位, 付對了時間了嗎? 白痴無知就少一點說話吧﹗
所以要去玩, 小心為上, 不要高調。我的群組裡時常都有一點大家注意的事項, 請大家多點留意就是, 對你出行的安全有很大的益處。
Reference:
海關檢查到「玩具」罰多少?

- 根據政府2002年7月1日第66/2002/ND-CP號法令第4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入境人員在隨身行李中攜帶上述物品,胡志明市海關部門有權要求入境人員離境。在180天的存放期限內,進境人員有放棄上述貨物的文件或存放期限已過但進境人員未領回上述貨物的,口岸海關分局局長應依法組織銷毀。
- 若入境者在預寄/寄出行李中攜帶上述物品或將上述物品作為禮物寄出,胡志明市海關部門應要求入境者/收件人在辦理進口手續的海關分局辦理上述物品的複出口手續。入境人以書面放棄或收貨人以書面拒絕接收貨物的,口岸海關分局局長應依法組織銷毀。
大約就只會不能帶進越南, 最差就是要求你離境。但有群友曾對我說:有次帶「玩具」被海關發現, 然後就恐嚇他是很重的罪行, 要坐牢等等, 最後他們付了每名人員100萬共400萬。其實就是要咖啡錢。作為一個遊客, 不給錢是不可能的。
簡單來說要抱住一個一定要付, 但有「底氣」,勇敢開價還價。
(他們轉了負責的人看守整個出入境之後, 感覺上比以前更勇敢跟入境的朋友「協商」, 大家要盡量避免跟他們發生關係)
Reference:
https://luatminhkhue.vn/do-choi-nguoi-lon-bi-cam-nhap-vao-viet-nam.aspx
https://vnexpress.net/sextoy-bi-cam-nhap-vao-viet-nam-2715524.html
行李上的黃色小Label

- 有一次我領行李的時候發現了被貼上了一張黃色的膠帶, 上面大約寫住就是要檢查之類, 然後我猜他們等下過行李檢查就會來搞我,所以我就在他們沒留意下直接把拿掉。
- 其次就是如果你是在1-4號拿行李的話, 會經過紅色申報區, 可能會有人叫你過去檢查。緊記看手機裝作聽不到, 等到有人群就一起走過去綠色通道。因為你不知道他們在找你什麼渣的